- 作者: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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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1-13
- 更新时间:2025-11-13
一、采购项目编号:NTULSD-JC-2025-2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浦校区240L分类垃圾桶采购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内容描述:
1、数量及规格: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垃圾桶,不得使用回料。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
序号 | 品名 | 数量(只) | 备注 |
1 | 240L垃圾桶(红色) | 20 | 桶身加喷“南工大” |
2 | 240L垃圾桶(灰色) | 200 | 桶身加喷“南工大” |
3 | 240L垃圾桶(蓝色) | 100 | 桶身加喷“南工大” |
4 | 240L垃圾桶(绿色) | 80 | 桶身加喷“南工大” |
5 | 共计 | 400 |
2、垃圾桶技术参数:
(1)产品名称规格:240升垃圾桶;尺寸L740*W590*H1080MM;
(2)产品执行标准、标准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号:CJ/T280-2008;
(3)产品材质说明:
产品使用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HDPE)一次性注模成型。单桶体重要求10.3KG以上,整体重量16KG以上。
桶体及桶盖要求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插销为ABS材质,原料中注入高质量防紫外线原料占3%,颜料色素占5%,以确保塑料桶颜色保持鲜艳耐久不退缩长达6年。
轮轴为插入防盗式结构,轴采用Q235钢材料,表面电镀锌12μ的厚度,防锈时间为10年。
轮胎采用优质的天然橡胶材质做外轮,优良塑料材料做内轮框,每轮承载力达120KG。
垃圾桶壁厚≥4.5mm,桶顶部外沿厚度6mm以上,顶部外沿每边设纵向加强筋4条,加强筋厚度5mm。
产品具有耐酸、耐碱、耐腐蚀的性能,正常工作温度:-30℃~+65℃。
产品底部最少不低于5个PC材质的防滑耐磨垫。
保质期2年,期间垃圾桶结构不会变脆弱和变形。
桶身颜色:红、蓝、灰、绿四种颜色。
桶身根据采购方要求喷绘“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标志。
桶体表面印图案经过特殊处理,牢固不易脱落,表面图案对光线有反射作用。
3、售后服务、承诺要求:
(1)质保期均为两年,质保期内成交方应响应采购方要求做到定期上门服务,做好更换配件等免费保
修服务。如果第一次送货到校区后无法一次性全部安装摆放到位,成交方需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五日内再次到校区进行安装摆放。
(2)成交方提供一份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承诺书(需列明质保期、维修保养计划、维修响应计划以及质保期满后维修、更换易损件报价)。
(3)成交方在摆放货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重视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均由成交方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最高限价: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三)质保期:2年(不含易耗品)。
(四)送货时间:供货方按照采购方指定时间内供货。
(五)供货期:供货采用一批供货,成交方在收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后十五日内运送至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方要求摆放到指定地点。
(六)交付方式:送货并放置、安装到指定位置,送货及安装地点为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所有施工、运输等车辆进出校园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得超宽、超长、超载等,若有违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按采购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及国家相关的行业标准对成交方的产品进行验收,成交方应提供本次所有采购产品种类的省级第三方检验报告原件,包含材质、规格和性能等。若成交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国家相关的行业标准,采购方有权拒收货物,若再次提供的货物仍不符合要求,采购方将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方负责。采购方拒付任何费用。
(八)付款方式:产品全部安装摆放到指定位置后支付合同价的90%。余款留作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尾款一次性付清。
(九)报价要求:
(1)报价包含税金、运输费、转运费、停车费、人工费用和质保费等以及成交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统一计入响应报价。
(2)各响应单位不得为成交,随意压低报价,成交后用以次充好、降低施工质量等方法来获取利润,如若发现则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后勤保障处失信名单,不得参加后勤保障处任何采购项目。
(十)样品:响应方需提供“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四类至少两种颜色的样品,并现场讲解、演示样品性能质量等。未成交单位样品由响应单位自行带走,成交单位的样品由采购方购买,价格按成交单价结算,验收时作为验收标准使用。请在样品上贴好标识。
五、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授权);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内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依法免税、退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截图)。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专业技术能力。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未经采购项目负责人允许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刻取消成交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响应资格和成交资格。
六、响应须知:
(一)响应文件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索引表及证明材料;
2、报价表(附件1);
3、评分标准索引表;
4、所提供的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
5、响应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提醒:请按照以上顺序及表格模板制作响应文件,无索引表或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中所附页码不符的,评委有权判定为无效响应。
(二)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或存在可选择报价;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
5、响应人更改报价清单内容的;
6、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三)响应文件封装
1、响应文件单独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响应人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在响应书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外包装上要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四)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组建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
2、成交原则:
综合评分法。即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提交报价后,根据采购邀请书中的评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有二次报价。评分标准如下:
(五)公告与通知书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对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确认无异议后,向成交合作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七)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需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元。
七、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9:30;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9:30;
2、接受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沿山大道179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204室(北大门进校300米左右)。
3、入校流程:入校申请需关注“南京工业大学”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校园服务”,点击“访客系统”预约进校,在备注里标明“采购项目名称”。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刘芸,工号:2022L0000046。
八、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5 年11 月21日9:30;
2、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102会议室;
3、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九、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叶老师,13851697019。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025-83587580。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提出。响应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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