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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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19
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邀请书,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2.如对邀请书有疑问,或发现其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仅作相关法规规定的告知和解释。
4.根据我校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要求,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CLRXHXWRYJX/start?release=true&express=true)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栏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从江浦校区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授权代表进入我校校园期间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进入房间需规范佩戴口罩;
(4)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徐美燕,工号:5533,联系号码:025-83587580。
一、采购项目编号:NTULSD-JC-2024-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食堂校园配送一次性餐用具采购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一)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项目预算:19.8万元。结算以实际用量计算。
(三)设计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一次性打包餐用具的报价,均包含定做LOGO费用。LOGO根据学校要求制作。打包餐用具的样式、规格见附件。
(四)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出的数量和时间配送物资,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按量配送,采购人为了保证生产所需,可在外采购同级别物资,所产生的差价和其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应满足校方特殊情况、寒暑假值班及特定服务要求(须每日早上8:30-9:30、下午15:00-16:00时间段各配送一次);
3、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涉及配送人员有关资料、配送产品相关质检报告等供学校查验,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成交供应商配送的每批次货物,需对应提供所配送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产品检验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
5、为我校提供送货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提供原件备查),进入校区需全程规范穿装工服。
(五)其他要求:
1、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逾期未签订采购合同并给校方造成损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或转包,校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校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服从我校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和《供货商管理办法》和定期回访制度。若发现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校方按照《供货商管理办法》及相关会议、谈话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无故停止供货、严重违反食品安全卫生规定等情况,将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交付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及时配送,保证每次送到指定验收处(各食堂对应的班组),并经校方指派人员点验、计量、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校方在验收物资时,如发现损耗偏高、质量不达标以及其他有关非正常情况,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供应商应负责解决问题,第一时间弥补或更换。
(七)验收标准:国家标准 GB/T 18006.3-2020。
(八)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开票,开票内容对应实际送货产品,销售方名称需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无特殊情况,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服务;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服务商,需提
供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5、《食品安全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六、响应须知
(一)响应文件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索引表及证明材料;
2、评分标准索引表;
3、报价单;
4、所提供的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5、响应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提醒:请按照以上顺序及表格模板制作响应文件,无索引表或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中所附页码不符的,评委有权判定为无效响应。
(二)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或存在可选择报价;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响应人更改报价清单内容的;
6、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三)响应文件封装
1、响应文件单独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响应人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在响应书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外包装上要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5、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并核验身份。
(四)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组建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
2、成交原则:
综合评分法。即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提交报价后,根据采购邀请书中的评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没有二次报价。评分标准如下:
报价部分(60分) | 总分 |
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货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6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60 |
商务部分(27分) | |
1、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10万元同类物品供货的合同(包含类似业务项目)。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2分,最高可得12。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证明才算一个完整的合同,合同和发票的信息必须相符。) | 12 |
2、响应单位采购渠道正规或自有生产基地,货源保障实力强,得5分;采购渠道正规或自有生产基地,货源保障实力较强,得3分;采购渠道正规或自有生产基地,货源保障勉强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提供的采购渠道不正规或未提供采购渠道证明不得分。 | 5 |
3、提供用于本项目校内送货配备的货车:得5分;未提供车辆的不得分。(须提供公司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照片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若为自有车辆还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租赁车辆还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得分)。 | 5 |
4、关于本项目安全、信用、服务、产品等方面的承诺(提供相关承诺书,各承诺范文见附件1,每提供1份承诺得1分,最高可得5分) | 5 |
技术部分(13分) | |
1、响应单位提供配送人员方案(包括配送人员数量、经验情况、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评审: 配送人员身体健康,经验丰富,得3分;配送人员身体健康,经验一般,得2分;配送人员身体健康,无经验,得1分; 未提供配送人员安排及健康证明的,此项不得分。 | 3 |
2、响应单位提供应急预案(包括出现恶劣天气及采购人有特殊需求等情况),和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承诺、响应时间、保障措施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情况)进行评审: 内容全面,处置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5分;内容较全面,处置措施合理较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内容一般,处置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应急预案不得分。 | 5 |
3、响应单位提供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尤其在针对重点传染病上如何保证食品从生产、存储、运输上符合相关卫生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方案完善,科学,具有针对性体现时效性的,得5分;方案完善,科学,但不具备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完善,但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卫生安全保障方案不得分。 | 5 |
说明: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材料均需附入响应文件内(复印件加盖红章)。
(五)公告与通知书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对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确认无异议后,向成交合作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与发票
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成交服务费与履约保证金
1、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元,仅由成交单位现场缴纳。(注:微信、支付宝)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前须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七、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9:00-9:30;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7 日9:30;
2、接受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沿山大道179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204室(北大门进校300米左右)。
八、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9:30
2、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102会议室;
3、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九、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邱老师,13770667659。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025-83587580;邮箱hqzb@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提出。响应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